新闻评论与新闻诽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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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新生.新闻评论与新闻诽谤[J].新闻记者,2007(10):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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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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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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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台北市地方法院2007年8月28日作出一项判决:新闻媒体从业者胡忠信诽谤陈水扁之女陈幸妤罪名不成立。该案缘由是,2005年10月中旬,胡忠信在电视评论节目中,指责原告"前往美国开户,疑似洗钱"。台北市地方法院认为,该言论为新闻评论和意见表达,不是陈述"确定有开户"的事实。法院认为,是否构成诽谤罪,必须探究被告在主观上有没有相当理由确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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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诽谤 新闻评论 地方法院 电视评论节目 媒体从业者 台北市 陈水扁 诽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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