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说吗?——记者应了解的法律常识(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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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纳森·彼得斯,吴万伟.我能说吗?——记者应了解的法律常识(三)[J].青年记者,2016(1):8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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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纳森·彼得斯 吴万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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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堪萨斯大学信息与通信技术中心;2. 武汉科技大学外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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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决斗这种事数百年来一直都发生着.有人诽谤,破坏他人人格与名誉后,受害方会向对手提出挑战,要用剑或者手枪与其决斗.但是,在安排决斗日期之前,两人往往通过第三方尝试和解以便消除分歧.典型的情况是,加害方承认做错了事(比如他的评论不符合事实)但并不承认他有恶意,于是最后决斗取消.虽然如此,仍有数千人死于决斗,因为它长期以来被认为是捍卫名声和荣誉的文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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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决斗 受害方 文明 手枪 荣誉 人格 名誉 名声 分歧 |
Can I say that? Alegal primer for journali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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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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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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