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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条例》精神 发挥督导职能——学习《教育督导条例》感悟
引用本文:王永刚,张向春.贯彻《条例》精神 发挥督导职能——学习《教育督导条例》感悟[J].中小学校长,2013(1):6-7.
作者姓名:王永刚  张向春
作者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摘    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定了教育督导遵循的方针与坚持的原则,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并重,构建了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建立了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的督导机制,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督导程序,大力推进了教育发展方式与管理模式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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