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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叶鲁番法制文字词语考释
引用本文:王启涛.敦煌叶鲁番法制文字词语考释[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8(6):84-87.
作者姓名:王启涛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68
摘    要:敦煌吐鲁番法制书中,“待实、待至”义为“等到(发现实情)以后”,“对众”义为“当众”,“上言”义为“奏”,“稽程”义为“延误程限”,“推迁”义为“死亡”,“论说”义为“争论”,“容奇”义为“收留”,“高下”义为“好歹”,“青好”义为“愿意”,“交”义为“总共”,“陪填”义为“堵塞”,“守当”义为“看守”,“影授”义为“靠山”,“得实”义为“真实”。

关 键 词:敦煌吐鲁番  法制文书  词语  考释  “对众“  “上言“  古代词汇  “待实“  “待至“  汉语  “稽程“  训沽
文章编号:1000-5315(2001)06-0084-04
修稿时间:2001年5月3日

Examination and Explanation of Legal Document Words of Dunhuang Tulufa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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