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叶鲁番法制文字词语考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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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启涛.敦煌叶鲁番法制文字词语考释[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8(6):8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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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启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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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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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敦煌吐鲁番法制书中,“待实、待至”义为“等到(发现实情)以后”,“对众”义为“当众”,“上言”义为“奏”,“稽程”义为“延误程限”,“推迁”义为“死亡”,“论说”义为“争论”,“容奇”义为“收留”,“高下”义为“好歹”,“青好”义为“愿意”,“交”义为“总共”,“陪填”义为“堵塞”,“守当”义为“看守”,“影授”义为“靠山”,“得实”义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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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敦煌吐鲁番 法制文书 词语 考释 “对众“ “上言“ 古代词汇 “待实“ “待至“ 汉语 “稽程“ 训沽 |
文章编号: | 1000-5315(2001)06-0084-04 |
修稿时间: | 2001年5月3日 |
Examination and Explanation of Legal Document Words of Dunhuang Tuluf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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