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本位视角下违约补救的法律属性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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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淑波.权利本位视角下违约补救的法律属性探讨[J].钦州学院学报,2013(10):7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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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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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钦州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钦州5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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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统一立法和中国合同法都对违约补救作出较多规定,但差异很大,其根本差异在违约补救的法律属性上,即违约补救属于法律权利或法律义务。权利义务产生有一定的依据,违约补救当属于法律权利,我国应从权利本位立法角度,加强违约补救法律权利的立法,以顺应国际统一立法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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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本位 违约补救 法律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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