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分数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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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宜波.让分数优先?![J].招生考试通讯,2007(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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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宜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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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背景]最近,浙江对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做出重大调整: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由以往六个批次调整为五个批次。同时,改变以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做法,对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2007年浙江将普通高校文理科第一至第四批统一设置为平行志愿,各批次视生源情况,增设征求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本科各批(一至三批)的平行志愿中均包含A、B、C三所院校,高职高专(第四批)的平行志愿中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专业志愿六个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录取时,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逐分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C(E)院校的顺序检索,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2007年将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如遇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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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数 浙江 改革 平行 志愿 高校 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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