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首次处理邮资加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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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军,黄祥辉.国民政府首次处理邮资加价案[J].上海集邮,2013(1):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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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军 黄祥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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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1932年3月18日《申报》临时专刊报道,“邮费加价问题,经行政院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原则,刻已训令交部,详拟办法呈核”。此后,交通部拟就办法“定下月实行”。华东社记者为了此事专访交通部次长陈孚木。陈说,“邮资加价,为目前不能不办之事,其应加之理由是:(一)为补填亏空;(二)为发展邮政业务……邮政收入不增,且大减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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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民政府 邮资 《申报》 邮政收入 邮政业务 交通部 会议通 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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