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生命的确证与飞扬——浅谈艺术创作的存在意义 |
| |
引用本文: | 黄郭静,刘进.自我生命的确证与飞扬——浅谈艺术创作的存在意义[J].现代语文,2007(5):91-91. |
| |
作者姓名: | 黄郭静 刘进 |
| |
作者单位: | 四川南充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 |
| |
摘 要: | 艺术作为整体的存在其最根本的特征就是它的审美实质。艺术活动可以说是一种审美活动。艺术创作是艺术活动的重要环节,它凸现了创作主体的审美需要和审美理想。审美需要是人所特有的一种生命需要,它根植于人的生命活动本身。它作为人所特有的一种本质力量,唤起人不断创造自己生命价值的强烈激情。笔认为,艺术家通过他的个人作品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表达个人的审美感受,而且赋予作品动人的情感和深刻的意蕴。审美理想是创作主体通过想象在头脑中构造出来的理想形态的美①。本主要浅谈艺术创作对于创作主体的意义和价值,以确立自己的个性和品格,证明人在艺术中获得最本真的存在方式。第一段]
|
关 键 词: | 艺术创作 生命活动 存在意义 创作主体 个人作品 审美活动 艺术活动 审美理想 |
文章编号: | 2452408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