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地震保险制度的建设 |
| |
引用本文: | 何芳.浅析我国地震保险制度的建设[J].华章,2008(7):159-160. |
| |
作者姓名: | 何芳 |
| |
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四川,成都,610030 |
| |
摘 要: | 科学研究表明,我国所处的地理位置与复杂的地质构造形成了世界大陆内一个广泛的浅源地震活动区,只要大地构造运动一天不停止,我国就时刻处于潜在的地震威胁之中.据联合国有关统计资料现实,20实际全世界54次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中,有8次发生在中国.其中,地震、洪水、台风带来的损失最大.环太平洋地震带(占全球67%的地震能量)和喜马拉雅-地中海地震带(占全球22%的地震能量)这两条全球地震发生较为集中的地震带均经过我国.从以往的史料分析可知,我国的地震活动具有频率高、分布广、震源浅、强度大等特点,加之震中区内大中城市多,建筑物抗震能力较弱等原因,从而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震害最重的国家之一.尽管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抗御和减轻灾害的机制与技术方法不断完善和进步,并在抗震救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在地震预报的时间、空间、强度的精确度和对建筑物的加固设防等方面,由于受到技术、资金、物资等诸多因素制约还远远达不到理想的抗震救灾的效果,即使这些对策今后达到非常完善的程度,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地震灾害与地震损失.正是由于地震灾害的客观存在与震害损失的不可避免性,所以,在地震救灾中,经济补偿对策是必不可少的.
|
关 键 词: | 费率 无限额赔偿责任 最小保单 责任范围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