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新疆女子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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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文华.民国时期的新疆女子教育[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19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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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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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朝末年,清政府为推行所谓的“新政”,相继在新疆境内办了不少学校,但所有的学校均不招收女生。二十世纪初,在妇女要求自身解放的强烈呼吁下,清政府不得不放松对女子教育的限制,1907年,清政府教育机关学部颁布《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正式承认女子有受教育的权力。与此同时,伊犁将军长庚创建了新疆的第一所女子学校——女子琼玉学校,不过,这所学校不久即随清朝的灭亡而停办。清朝灭亡之后,杨增新攫取了新疆的军政大权,从而开始实施其愚民统治。在其主新时期,新疆的教育不仅没有得到发展,反而远远落后于清末的发展水平,因而就更谈不上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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