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在+L"格式的表义和表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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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洪亮."V在+L"格式的表义和表达功能[J].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学报,2003,6(1):6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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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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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20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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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考察了“V在+L”格式的表义和表达功能。认为当V表动作时,此格式的表义功能可概括为:1.表示动作参与通过动作抵达于某处所;2.表示动作参与动态呈现于某处所。当V表状态时,此格式的表义功能可概括为:1.表示人或事物静态呈现于某处所;2.表示人或事物状态变化发生于某处所。而每一类内部的种种语义上的细微差别都跟动词的小类有关。本还简单比较了“V在+L”与“V与+L”两种格式在表义上的差别。章将“V在+L”格式的表达(语用)功能从宏观上概括为:对象的有定性;处所的焦点性;心理视点的可转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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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V在 L“格式 表义功能 表达功能 语用功能 现代汉语 |
The semantic and expressive functions of "V 在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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