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正义和法律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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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方.道德正义和法律正义[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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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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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伦理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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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义最初作为一种普遍的道德价值被追求,后来在分化的社会中获得各种表征,由此思想史中出现了对正义的各种呼唤: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和综合的正义。在现代社会的正义舞台上,法律正义是前台的主角,道德正义是后台的导演。道德正义与法律正义的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关系可以被总括为道德正义先于、大于和高于法律正义。具体说来,道德正义为法律正义奠定基础,规定范围,和提供标准,而法律正义使道德正义获得部分的保障,得以具体的实施,和立足现实的土壤;道德正义与法律正义在历史的和理论的次序、逻辑外延、理论地位、实现方式等方面皆有差异,并且两者之间存在着实际上的不一致甚至冲突。逐渐弥合道德正义与法律正义之间的裂缝是现代社会的一种理想,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是实现这一理想的两条相辅相成的途径。但是法律的道德化应避免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之泛滥,而道德的法律化应防杜不合时宜的禁欲主义和专制主义之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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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义 道德正义 法律正义 法律的道德化 道德的法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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