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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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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一、基础设施 (一)校园用地 1.区域划分清晰,布局合理,包括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行政办公(综合)区. 2.生均用地面积:10个班以上不低于85m2,9个班以下不低于90m2. 3.绿化面积:绿地覆盖率不小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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