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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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永立.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J].贺州学院学报,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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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永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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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梧州师专政史系!广西贺州,54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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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实践证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完全正确的,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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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有制 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 共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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