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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训”是高职院校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新突破——以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诊所实践为视角
引用本文:李华明,李莉,丁文生.“项目实训”是高职院校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新突破——以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诊所实践为视角[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1(10):14-17,138.
作者姓名:李华明  李莉  丁文生
作者单位: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基金项目: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重点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xyzd1009
摘    要:推行和完善导师制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新突破。本文以我院法律诊所实践为研究起点,从制度设计、信息平台构建、导学流程、企业家导师参与等方面开展研究,认为高职院校实施导师制必须依托项目实训,坚持任务驱动。在实行导师制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处理好理念创新与方法创新、导学与学生自立自强、奉献与激励并举等方面的关系。

关 键 词:导师制  职业教育  人才培养  法律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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