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训”是高职院校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新突破——以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诊所实践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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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华明,李莉,丁文生.“项目实训”是高职院校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新突破——以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诊所实践为视角[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1(10):14-17,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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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华明 李莉 丁文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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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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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重点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xyzd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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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推行和完善导师制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新突破。本文以我院法律诊所实践为研究起点,从制度设计、信息平台构建、导学流程、企业家导师参与等方面开展研究,认为高职院校实施导师制必须依托项目实训,坚持任务驱动。在实行导师制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处理好理念创新与方法创新、导学与学生自立自强、奉献与激励并举等方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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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导师制 职业教育 人才培养 法律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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