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室可以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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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燕翔.机关档案室可以休矣[J].陕西档案,2009(6):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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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燕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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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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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由于档案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不含企事业单位档案室,下同)虽然共存,并都有相应的服务职能,但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一个很大的缺憾,而且,这个缺憾在提升档案界整体社会地位上所造成的后果又是非常致命的。我们通过机关档案室和国家档案馆的服务功能比较,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个遗憾。我们一直说,档案工作要为现实社会服务,而我们的职能又是怎样界定这种服务的呢。且看:机关档案室为现实服务。但不能为社会服务,仅有的现实服务不过是为本单位的现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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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关档案室 国家综合档案馆 服务职能 企事业单位 为社会服务 档案管理体制 国家档案馆 为现实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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