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写作理论研究对象的错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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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少文.基础写作理论研究对象的错位[J].运城学院学报,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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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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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研究对象是特定的研究过程所要认识的客体。它的存在并不依赖于主体,而是具有极强的独立性。其特点、本质、结构、规律等在主体认识它们之前,对于研究者来说。就是自在之物,是必然王国。“写作学的研究对象,乃是人类一种特有的写作实践活动,把研究焦点放在写作活动的特点、过程和规律上。”①由此可见,写作基础理论研究的物质对象便是人的写作行为,当然也包括这种行为的物化形态。它同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的任何一门基础学科一样,理论的概括和抽象必须以极具个性特征的研究对象为主要依据;应该专注对写作行为这个极具独立性的自在之物的认识和反映。这是基础理论有可能成为科学真理并对实际发挥最大效能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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