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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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新.上海市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档案,2007(9):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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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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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档案馆 20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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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档案开放不仅是社会开放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档案利用服务的主要手段。1980年5月1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的第21次会议做出了开放历史档案的重要决定,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明确提出:"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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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档案开放 上海市档案馆 鉴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国家综合档案馆 向社会开放 实践 档案利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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