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宣传与贯彻运动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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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成洁,莫宏伟.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宣传与贯彻运动述论[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5(1):1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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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成洁 莫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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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湛江师范学院,广东湛江,524048 2. 广东海洋大学,广东湛江,524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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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实施,不仅是对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根本否定,实际上也是直接向以家庭为单位盘踞起来的传统权力发出的挑战。《婚姻法》的宣传与贯彻自1950年至1953年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宣传贯彻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央和地方乃至各种社会团体合力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教育的种种手段,和强大封建婚姻观念的冲突和博弈。两种观念的撞击下,新观念虽然终于处在优势地位,但并非一劳永逸,要想与传统陋习彻底决裂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持之以恒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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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中国 第一部婚姻法 宣传与贯彻 |
文章编号: | 1000-2359(2008)01-0120-04 |
收稿时间: | 2007-09-11 |
修稿时间: | 2007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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