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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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家震.浅谈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思路[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3(25):13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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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家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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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长春 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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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环境法学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环境法学人才的培养及成长也应建立在科学环境资源法教育的基础上。目前国内大多数法学院在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秉承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普适性与特色性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兼顾的原则。确立多元化的培养目标和质量考核机制,从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出发,并在综合多学科知识、国家环境政策立法动向的基础上,进行实践性教学。笔者现就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的培养思路作一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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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法学 培养思路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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