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人的“义”与“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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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靳玲.古埃及人的“义”与“利”[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5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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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靳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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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 ,内蒙古通辽 028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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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古埃及人没有对“义”与“利”做出系统阐述,他们对“义”与“利”的理解零散得包含在遗存文献之中.玛阿特是古埃及人据以行动的基本准则,是至高的伦理价值观念,古埃及人的义即体现在玛阿特观念中.古埃及人重“义”但并不轻“利”,肯定对利益的正当追求,反对贪婪.据义取利,以利见义,义与利相统一.对古埃及人来说,最大的利益莫过于获得来世永恒,条件就是终生践行玛阿特以通过来世审判,所以从目的论而言,属于功利主义义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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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古埃及 义 利 玛阿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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