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古埃及人的“义”与“利”
引用本文:靳玲.古埃及人的“义”与“利”[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59-64.
作者姓名:靳玲
作者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 ,内蒙古通辽 028043
摘    要:古埃及人没有对“义”与“利”做出系统阐述,他们对“义”与“利”的理解零散得包含在遗存文献之中.玛阿特是古埃及人据以行动的基本准则,是至高的伦理价值观念,古埃及人的义即体现在玛阿特观念中.古埃及人重“义”但并不轻“利”,肯定对利益的正当追求,反对贪婪.据义取利,以利见义,义与利相统一.对古埃及人来说,最大的利益莫过于获得来世永恒,条件就是终生践行玛阿特以通过来世审判,所以从目的论而言,属于功利主义义利观.

关 键 词:古埃及      玛阿特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