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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新闻界改革工资人事制度
引用本文:程曼丽.苏新闻界改革工资人事制度[J].中国记者,1988(10).
作者姓名:程曼丽
摘    要:苏联国家出版委员会198z年7月16日发布一项命令,决定对新闻界旧有的工资、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具体内容是:在改组编辑部机构、精减人员和调整报纸定价、增加广告收益的基础上,报纸编辑部有权规定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级、奖金数额和浮动工资额;有权对工作人员实行择优录用和“择劣淘汰”。工资、人事制度的改革,给报纸编辑部的负责人带来了三项自主权: 一、人员编制上的自主权按照改革后的工资、人事制度条例,各报除主要负责人(例如总编辑、副总编辑、区报的责任书记等)之外的工作人员的数额,可由总编辑根据需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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