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授予省高校“文明和谐单位”称号 |
| |
摘 要: | 本报讯在近日召开的山西省教育工作会议上,我校被省高校工委授予省高校“文明和谐单位”称号。校党委要求全体师生员工,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融入文明创建的全过程。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紧密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国家开放大学山西分部为契机,努力提高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
关 键 词: | 精神文明 高校 单位 和谐 教育工作会议 教育方针 价值体系 创建工作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