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数学式转行规则
摘    要:当一个表示式或方程式需要断开、用 2行或多行来表示时 ,最好在紧靠其中记号 =, ,- ,± , ,× ,·或 /后断开 ,而在下一行开头不应重复这一记号 .一般规则是 :(1)优先在“=”或“≈”,“>”,“<”等关系符号处转行 ,关系符号留在行末 ,转行后的行首不必重复写出关系符号 ;(2 )其次可在× ,÷ , ,-符号处转行 ,这些符号留在行末 ,转行后的行首不必重复写出符号 ;(3)可在 ∑ ,∏,∫,dxdt等运算符号和 lim ,exp等缩写字之前转行 ,但绝不能在这些符号之后立即转行 .例 12 ∫2π0 ∫10 f# (reit) 2 u(reit) (1- r2 ) rdrdt≤ 2 Df# (z) 2 |u(z)…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