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共生活的扩展与学生公民人格的形成:以公共理性与公民责任为中心 |
| |
引用本文: | 刘铁芳.学校公共生活的扩展与学生公民人格的形成:以公共理性与公民责任为中心[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3(3):60-68. |
| |
作者姓名: | 刘铁芳 |
| |
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
| |
摘 要: | 公民人格的核心质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独立自主,这是公民人格的核心,缺少了独立自主,公民人格就失去了基础;二是公共生活的判断力与公民理性,这是公民人格的核心,公民意味着对公共事物的理性参与,判断力就是进入个体理智地进入公共生活的基石;三是社会关怀,个体向着公共生活的开启始自个体的内心,个体之于社会的情感态度,这也是公民人格的基本向度,缺少了个体向着社会的积极情感,个体不可能有深入而持久的公民实践。学生公民人格的养成乃是以置身学校公共生活场域中的公共理性的扩展与公民责任的养成为中心而展开。
|
关 键 词: | 公民人格 公共理性 公共责任 公民实践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