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如何避免侵犯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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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辉升,程萍.新闻报道如何避免侵犯隐私权[J].青年记者,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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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辉升 程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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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大众日报临沂记者站 [2]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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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隐私权是公民不愿公开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的权利。狭义的报道权是指新闻记者将新闻事实在媒体上予以发表的权利。在立法上,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对隐私权的保护作了规定。关于报道权问题,我国有关法律尚未明确界定。但是,报道权的行使是有限度的,这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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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犯隐私权 新闻报道 未成年人保护法 社会公共生活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报道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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