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未成年人(或青少年)的上网问题——写在《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颁布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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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条例、新现象、新忧虑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第363号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根据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另一方面,规定还突出了一个原则,即国家并没有禁止未成年人“接触网络”,让网络与孩子绝缘。这一举措无疑为规范网吧经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起到积极作用。据统计,在我国现有的网民中,大学生、中小学生约占80%,其中,未成年人约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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