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三省宰相制度”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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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兆君.隋唐“三省宰相制度”辨[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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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兆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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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省同为隋唐时期的最高政务机构,最高统治者为了强化专制主义皇权对构成皇权最大威胁的尚书省之长尚书令多旷而不置或为虚衔,使得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为法定的宰相的体制发生了变化。虽然仆射在一定时期内总制尚书省事,但并不能完全取代尚书令负责中枢政务,所行使的相权也绝不是具有独立意义的执行性质的相权,而是侍中、中书令相权的延伸。三省中仅有中书令、侍中及其所代表的二省行使其权力,三省宰相制实际为“二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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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省 宰相制度 中书令 侍中 尚书令 仆射 皇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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