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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诗歌的真情及个性
引用本文:干天全.论诗歌的真情及个性[J].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5(3):24-26.
作者姓名:干天全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中文系,四川成都610064
摘    要:古今中外大量的诗歌实路证明,诗歌是本情和主情的,其根本要求是抒情。本论从诗歌创作的真情和情感个性化处理两个方面阐释了诗歌抒什么情、应怎样抒情的理论认识。笔认为,诗所抒发的情性,不是直接的五官感受和一般的心理情绪,而是能够作为审美对象的高级情性,这种高级情性是以真情实感作为基础的。真情是诗人写作的原动力,是诗歌的生命。诗人只有追求并操守真情,才能在作品中体现出鲜明的个性。诗歌离不开写“我”,具有真情的“我”是诗歌个性的支柱,也是独特色的诗美所在。诗人应以广阔的现实世界和丰富的生活作情感的根基,表现真实、丰富而有个性 “我”,而不是虚情假意或极端偏狭的“我”。

关 键 词:诗歌  真情  个性  抒情  文学创作  情感
文章编号:1008-309(2002)03-0024-05
修稿时间:200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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