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宅基地有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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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民.村民宅基地有新规定[J].成人教育,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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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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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第44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村民宅基地有新规定@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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