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欧洲专利费用结构分析 |
| |
引用本文: | Jérme Danguy,王云飞,周南.现行欧洲专利费用结构分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2(10):94-97. |
| |
作者姓名: | Jérme Danguy 王云飞 周南 |
| |
作者单位: | 1. 布鲁塞尔自由大学 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文献部 |
| |
摘 要: | 欧元区、申根协定、欧洲法院以及统一的欧洲市场等欧洲格局已经建立了几十年,那么,为什么发明家们不能将他们的发明作为一件欧盟专利(EU Patent)在整个欧盟境内进行保护呢?截至2011年4月,一件欧洲专利局(EPO)统一授权的专利只能在指定生效国获得保护,换句话说,其法律的有效性只能在国家层面取得。申请人必须翻译专利、支付专利生效费和续展费。这种分散的专利制度带来的后果是降低了制度的有效性、简便性和吸引力,特别是产生了高昂的成本和经济不协调。实施欧盟专利则可消除这两个弊端。
|
关 键 词: | 欧洲专利 结构分析 费用 欧洲市场 专利制度 发明家 欧盟 申请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