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方大员会奏列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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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文华.清代地方大员会奏列衔问题[J].档案学通讯,2023(5):7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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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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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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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奏折列衔与清代地方大员自主奏事权息息相关。按例,地方寻常事件,主管官员可自行具奏;涉及钱粮等较重要的事件,则相关官员需会奏,包括会前衔和会后衔,其中,“特旨交办事件”及“事属改制”的重大事件,相关官员需会前衔具奏。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会后衔往往有名无实,尤其是隔省大员之间,更是如此。而官员对于会前衔的处理,则往往较为郑重。会奏是清廷用以保持地方大员互相牵制、制衡的重要机制,而对于各地方大员来说,会后衔往往意味着能自主其事,会前衔则会遭到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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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奏折 会前衔 会后衔 奏事权 督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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