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自然垄断程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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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璇.文化产业自然垄断程度分析[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13):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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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 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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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安大学政治学院,陕西西安7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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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化产业由于其文化产品赋予创新的特点,以及近年来政策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学者提出了文化产业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观点.但由于文化产品价格与成本的差异,不同文化产业的自然垄断也有强有弱.本文以市场势力理论为模型,将相关文化产业进行了勒纳指数比较分析,得出新闻出版与会展产业的自然垄断性最弱,广播产业、教育培训产业、网络新媒体产业、电视产业、电影产业、广告产业的自然垄断性最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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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产业 自然垄断 勒纳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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