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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应是门球场上的“包公”
引用本文:罗乾雄.裁判应是门球场上的“包公”[J].门球之苑,2006(1).
作者姓名:罗乾雄
摘    要:在一次有28支门球队参加的邀请赛上,发生了一起明显的裁判员执法不公的严重错判。事实是这样的:当②球撞击⑨球后,击球员拣拾⑨球时②球还在移动。甲、乙裁距②球两米左右,但没有判犯规。红方队长立即提出询问,甲裁说没有看见,乙裁(主裁)笑了笑含糊其词的说没有看清楚,而击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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