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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之于和谐社会的时代意义
引用本文:徐忠,周秀华.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之于和谐社会的时代意义[J].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3):17-19,27.
作者姓名:徐忠  周秀华
作者单位: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铜陵244000
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摘    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实质上是一种法治社会,以什么样的法律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成为立法不可回避的重大命题。人是和谐社会的主体,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将以人为本作为立法的价值取向,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意义。

关 键 词:立法价值  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

The epoch-making significance of people-oriented legislation thinking in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soci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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