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家庭道德再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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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衍永.社会主义家庭道德再论[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0(2):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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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衍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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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湖南,衡阳,42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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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爱情是社会主义家庭道德的基础。维护家庭稳定是社会主义家庭道德的核心。社会主义家庭道德主张婚姻自由,不反对离婚,但反对轻率离婚。社会主义家庭道德的基本要求至少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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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爱情 家庭 家庭道德 社会主义家庭道德 |
文章编号: | 1009-4482(2008)02-0039-02 |
修稿时间: | 2007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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