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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参与式课堂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探索与实践
引用本文:孙爱华.主体参与式课堂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探索与实践[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2,28(10):96-97,107.
作者姓名:孙爱华
作者单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
基金项目:2011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软科学研究项目
摘    要:主体参与式课堂教学是在平等、民主、宽松的课堂氛围中,以学生为主体的师生互动共进,符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特点。该课程实施主体参与式课堂教学时需要做到关注学生主体需求,构建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教学内容彰显问题意识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关 键 词:主体参与式  学生主体  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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