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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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苏星.论宗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功能[J].职大学报,2011(4):3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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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苏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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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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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高等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高等职业教育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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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适应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宗教的正确选择.我国宗教是重要而又特殊的社会资源,在优越的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其社会功能总体上更多的是以它积极性一面表现出来,尤其是对社会稳定有较好的维护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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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建 和谐社会 宗教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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