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封君_衣食租税_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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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绍顺.汉代封君_衣食租税_辨[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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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绍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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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汉初期,诸侯王有很大的政治、经济权力.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平定了“吴楚七国之乱”后,“诸侯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这里的“租税”究竟包含哪些内容,至今仍异解纷纭.广泛的看法是,“租税”仅指地税,即封君(包括请诸王、列候等)以其封户拥有的土地面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税率(三十而税一)征收谷物,此外没有其他经济权力.有的同志则认为,封君征收的地税是半税,此外封君还有许多其他经济权力.本文拟对其中的几个问题略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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