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津、政府孰轻孰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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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国瑞.法津、政府孰轻孰重[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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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国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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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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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案中,江苏省连云港市海达工艺品公司就竹制品的专利权遭到侵犯为由,起诉江苏省拜特集团、浙江省安吉雪强竹制品有限公司,似无不妥.有意思的是,本案中涉及的被告所在地的政府(包括省政府和县政府)的积极作为倒是颇耐人寻味!针对原告海达公司的诉讼,被告之一的雪强公司所在地的浙江省安吉县政府提出申请,请求对海达公司01333737.8号竹地毯专利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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