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省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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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栋坤.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省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J].科教文汇,2011(35):F0002-F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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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栋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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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科教文汇》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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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日前,安徽省委印发《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省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的通报》,对全省120个单位进行通报表彰,省教育厅、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蚌埠市蚌山小学、淮南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滁州市实验中学、马鞍山市第22中学、铜陵市金口岭小学、歙县第二中学等教育系统8家单位荣获省委表彰2006—2010年全省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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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宣传教育 单位 表彰 法治 工业学院 马鞍山市 先进集体 教育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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