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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摘要)
摘    要:一、填报志愿1.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公布高考分数前(即6月10日至15日)估分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院校(专业)及第一批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志愿;第二次在公布投档资格线后(即7月4日至9日)填报第二、三、四批录取的本科、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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