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侵权的特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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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莉,陆巍.新闻侵权的特征分析[J].中国地市报人,2013(7):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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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莉 陆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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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保定晚报,河北保定07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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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闻侵权属于侵权行为范畴。我国《民法通则》等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理论上,以侵权行为的构成是否具有过错的要件为标准,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纵观我国法律,并未对新闻侵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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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侵权 特殊侵权行为 人格权 一般侵权行为 新闻从业人员 民事责任 传播者 大众传播工具 我国法律 传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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