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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的基本规定性
引用本文:张广君.论“教”的基本规定性[J].当代教育与文化,2009(1):97-103.
作者姓名:张广君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天津300387
基金项目: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一五”重点课题(zzg204)
摘    要:教师指导、帮助、促进学生学习的活动,即教师的教学活动,具有认识性、实践性、社会性、伦理性和文化性等基本规定性,这些规定性共同规定着教师教学活动的基本功能,折射着教师教学活动的本质。

关 键 词:教师    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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