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类型论研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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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安民.罗素类型论研究(一)[J].红领巾,2005(2):48-5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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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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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辑部,北京,10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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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类型论是罗素为解决逻辑悖论而构造的一个重要理论,它以恶性循环原则为前提,其核心思想是不把类当实体看,其总体思想是任一函项必定属于一定的类型和阶.类型论提供了一种对悖论的统一的解决办法,其排除悖论的实质是把引起悖论的表达式归于“无意义“.类型论本身并不完善,引来了争论,争论的焦点首先是可化归性公理,其次是恶性循环原则,引起争论的实质是在类的实在性问题上实在论和唯名论的对立.类型论尽管在总体上不那么令人满意,但它给逻辑和哲学都带来了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是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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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罗素 类型论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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