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法两家法律思想从分立到合流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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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班克庆.论儒、法两家法律思想从分立到合流的原因[J].小学教学参考,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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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班克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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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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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之所以能同时并存并为统治阶级所利用 ,主要原因在于它们都有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阶级基础和思想基础。之所以他们又被统治阶级揉合在一起 ,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治国观点都有明显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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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儒家 法家 神权思想 定分止争 富裕阶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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