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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法两家法律思想从分立到合流的原因
引用本文:班克庆.论儒、法两家法律思想从分立到合流的原因[J].小学教学参考,2000(3).
作者姓名:班克庆
作者单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摘    要: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之所以能同时并存并为统治阶级所利用 ,主要原因在于它们都有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阶级基础和思想基础。之所以他们又被统治阶级揉合在一起 ,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治国观点都有明显的局限性。

关 键 词:儒家  法家  神权思想  定分止争  富裕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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