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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讲课要“留有余地”
引用本文:李焕文.教师讲课要“留有余地”[J].教学与管理,2007(14).
作者姓名:李焕文
作者单位:山东诸城市教育局
摘    要:古往今来,“讲”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但是,愚蠢的教师把学生讲糊涂了,聪明的教师把学生讲明白了,只有那些富有智慧的教师把学生讲聪明了。教师讲课“留有余地”向来被视为教学的大忌,但从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反馈的信息中得知,在学校学习时受益最大的是“最蹩脚的老师”的教学。他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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