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国中的政治权力——论哈贝马斯对政治权力合法性和合法化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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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光斌.法治国中的政治权力——论哈贝马斯对政治权力合法性和合法化的分析[J].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3(5):39-4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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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光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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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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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1YJC720025):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YBB079);湖南大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经费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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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哈贝马斯指出系统对生活世界的入侵反映在政治领域就是行政权力干涉交往权力,这是政治权力合法性问题的重要表现;法律是联系系统和生活世界的转换机制,行政权力以合法律的形式干涉交往权力是产生政治权力合法性问题的重要原因;通过公共商谈保证法律的合规范性,通过民主程序化实现法律规范的制度化,把法律看做交往权力转变为行政权力的重要媒介,可以实现政治权力的合法化,这符合法治国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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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哈贝马斯 政治权力 合法性 合法化 法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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