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士康事件”的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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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刚,袁野,王寻.关于“富士康事件”的实地调查[J].新闻天地,2006(10):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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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刚 袁野 王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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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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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回顾富士康天价索赔案的整个过程,富士康向深圳市中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时间是在2006年7月3日。一周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对两位被告的财产实施冻结、查封。7月13日,记者王佑和翁宝的资产被冻结,被冻结的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和存款,其中翁宝一张银行卡里的存款仅50多元。17日,王佑和翁宝收到了法院冻结其资产的通知书。而根据《第一财经日报》之后的声明,两位记者直至8月28日尚未收到深圳中院的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等诉讼材料。这中间的一个月究竟发生了什么?9月4日,深圳市中院新闻发言人王华斌向本刊解释,据他得到的消息,是此案的经办人生病了,致使相关诉讼材料始终未及时送达。但根据本刊调查,其中却另有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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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 民事裁定 深圳市 索赔案 财产需求 “富士康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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