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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不成材?如出伤害罪!
引用本文:王小星.不打不成材?如出伤害罪![J].家教博览,2000(10).
作者姓名:王小星
摘    要:“我全部的精神支柱就是孩子,我想教育好他,可是我又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教育方法,我也不懂法律……”43岁的北京市房山区妇女骆淑平在法庭上这样忏悔,因为她竟动手把自己8岁的亲生儿子王闯打成重伤,以致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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